华银电力: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25年6月6日董事会通过召开议案,并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公告[3]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在长沙公司本部召开,董事长刘学东主持,议程与公告一致[4]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9:15-15:00,程序符合《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4] 出席人员与召集人资格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061人,代表股份800,743,916股(占总股本39.4236%),其中现场参会3人代表778,332,132股,网络投票2,058人代表22,411,784股(1.1034%)[6]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7] 审议议案与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共11项,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均为普通决议议案[8] - 议案1-10由2025年4月23日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议案11由2025年3月14日董事会提交,无新增或临时提案[8] - 关键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1(年度报告)同意99.6638%(798,051,915股)[11] - 议案2(利润分配)同意99.6529%(797,920,415股)[12] - 议案3(关联交易)同意99.6505%(797,945,415股)[13] - 议案11(章程修订)同意99.7274%(798,561,815股)[17]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