昱能科技: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通过回购股份议案,计划使用超募资金以不超过220元/股的价格回购1-2亿元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1] - 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影响,2024年7月3日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219.60元/股 [1] - 截至2024年9月11日,实际回购1,743,788股(占总股本1.1158%),成交价区间42.95-128.99元/股,总金额1.62亿元 [1] - 根据法规要求,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故需实施差异化分红 [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54,533,64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2] -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3] - 若股权登记日前股本变动,将按每股分红金额不变原则调整总额 [2] 分红计算依据 -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1,813,458.80元(154,533,647股×0.4元/股) [3] - 虚拟每股现金红利为0.3955元/股(总股本156,277,435股为基数) [4] - 以2025年6月13日收盘价40.78元测算:实际除权参考价40.38元,虚拟除权参考价40.3845元,差异绝对值小于1% [4] 中介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确认差异化分派符合《公司法》《回购股份规则》等法规,未损害股东利益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