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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 科A: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2025-06-28 00:3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HINA VANKE CO, LTD (VANKE) [4] - 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注册资本11.93亿元人民币 [4][6] - 成立于1988年11月,经深圳市政府批准由深圳现代企业有限公司改组设立,初始净资产1324.67万元折股1324.67万股 [3][20] - 1988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1991年在深交所上市,2014年B股转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3] 股权结构 - 总股本11.93亿股,其中内资股97.24亿股占比81.5%,H股22.06亿股占比18.5% [21] - 股份发行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同类别股份享有同等权利 [16] - 公司可向境内外投资者发行股票,内资股由中国结算托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托管 [18][19] 公司治理架构 - 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11名成员含1/3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3名成员含2名独立董事) [44][117][141]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并可随时更换 [8] - 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职能,负责财务监督、内控评估及风险管理 [141][14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等34项法定权利 [3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8][53] - 控股股东需保持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质押股份需维持控制权稳定 [42][43] 重要决策机制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重大资产重组、章程修改等,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79] - 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50%或单笔超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批准 [44] -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可集中或分散行使投票权 [80]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需1/3董事或10%股份股东提议 [128][129] - 重大事项决策需过半数董事通过,关联交易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同意 [132]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139][140] 股份变动管理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股权激励等,回购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10% [24][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量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28] - 禁止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股本总额10%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