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公告,公告日期距召开日期达20日[2] - 原定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延期至2025年6月27日,并取消《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等3项议案[3] - 股东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9.90%股份,于2025年6月17日提出增加7项临时提案[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77,416,3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2.1447%[5] - 现场出席股东资格经律师验证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5]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其资格均合法有效[6] 议案审议及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最高同意比例达99.7707%(975,175,776股),最低反对比例0.1530%(1,496,320股)[7][9] - 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意比例99.6458%(649,315,166股)[8] - 中小股东表决中最高同意比例83.9272%(11,699,799股),最低同意比例47.0569%(6,559,923股)[9][11] 董事会换届选举 -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得票数970,03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99.2331%[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最高得票数973,248,1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99.5624%[11] - 中小股东对董事候选人议案支持率在47.0569%至70.0999%之间[11][12]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13] - 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未发现程序瑕疵或违规情形[13]
东峰集团: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峰集团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