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4月2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 [2] - 会议通知分别于2025年6月5日和6月6日在香港联交所及上交所指定网站刊登,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2] - 会议时间因工作调整变更为2025年6月27日13:30,变更公告分别于6月23日及24日发布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表共1,56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706,336,8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443% [4] - 现场参会股东资格经核查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身份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 [4] - 会议由董事长任德奇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 [5]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 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计票由律师、监事及股东代表共同完成 [6] - 六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5(修订公司章程)和议案6(不再设立监事会)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6] - 对议案4、5、6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 [6]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7] - 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与结果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