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冠城大通广场1号楼C座三层召开 [2] - 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会议由董事长韩孝煌主持 董事会负责召集 [2] 出席人员情况 - 公司5名在任董事全部出席 3名在任监事全部出席 [3] - 董事会秘书出席股东大会 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3] - 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福州)派律师陈伟 陈见非进行见证 [4][5] 议案审议结果 - 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 [3] - 批准《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4] - 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 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4] 法律程序合规性 - 所有议案均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预先审议 [4] - 律师确认会议召集程序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5] - 议案公告已提前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