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次虚增收入,锦富技术收《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情况 - 锦富技术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 - 违规行为涉及2021年与供应商厦门市中智信联实业有限公司、客户厦门炬煜实业有限公司开展的金属品贸易业务[2] - 公司错误将垫资利息收入计入营业收入,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2] - 2021年第一季度虚增营业收入5,293.88万元(占当期营收20.02%),半年度虚增11,132.06万元(21.14%),前三季度虚增17,234.83万元(20.74%)[2] - 2022年3月19日公司发布公告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2] 处罚对象及金额 - 公司被处以400万元罚款[3] - 董事长顾清被警告并罚款120万元[3] - 时任财务总监邓浩被警告并罚款100万元[3] - 时任总经理方永刚被警告并罚款80万元[3] - 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ZHANG WEI被警告并罚款50万元[3] 公司回应 - 公司表示处罚事项与事先告知书一致,不触及创业板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4] - 当前生产经营正常,预计处罚不会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4] - 公司承诺强化合规意识,规范信息披露流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