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源法治第一案”一审南京落槌
新华日报·2025-06-30 05:27
案件判决结果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小旺神"相关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淘宝、天猫、淘软三家公司经济损失3000万元 [1] - 该案被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实施以来的"数据资源法治第一案" [1] - 涉及"小旺神"相关功能已全面下架 [2] 侵权行为分析 - "小旺神"通过寄生软件窃取三原告平台中的商品信息、销量、优惠券、客户等关键数据 [1] - 侵权行为始于2019年,通过技术手段破解、窃取、打包销售数据获取巨额收益 [1] - 法院认定被告产品多个功能构成侵权,适用两倍惩罚性赔偿 [2] 数据权益认定 - 原始加工数据集合、深度加工的经营数据及"生意参谋"等衍生数据产品均属三原告核心权益 [2] - 法院确认三原告依法享有商业秘密及数据权益 [2] - 该案首次在单一侵权案件中对多类数据进行全面、分层保护 [2] 行业影响 - 判决通过分层确权、惩罚性赔偿及刺破公司面纱三重机制保护数据权益 [2] - 区分了商业秘密和公开数据权益,确定数据行业商业道德标准 [2] - 为数据市场正当有序竞争提供规则指引,探索数据权益司法保护新模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