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深化水资源费改税成效
经济日报·2025-06-30 06:03
水资源税改革成效 - 一季度全国水资源税收入达104亿元,改革效应初步显现,首季征期运行平稳[1] - 地下水取用水量较去年季均下降15.4%,特种行业取用水量下降41.5%,体现税额标准差异化调控效果[1] - 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税负较去年季均下降8.7%,因改革允许合理损耗扣除及增值税计税依据调整[1] 改革实施机制 - 税务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电子税务局实现取水信息预填和税款自动计算,提升办税便利度[2] - 地方权限扩大,新增减征免征政策,简化税额标准并赋予调整空间[2] - 部门协同运用数智化手段减少企业手动操作,推动改革平稳落地[2] 政策目标与方向 - 改革通过税收杠杆增强节水意识,形成"节水-降税-增效-减排"良性循环[2] - 需强化取水计量设施维护及数据准确性,确保水资源税申报缴纳高效精准[3] - 全面实施费改税旨在优化用水效率,为绿色发展注入新动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