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赋予科创成长层更多的风险警示功能
国际金融报·2025-06-30 13:48
科创板科创成长层设立 - 中国证监会发布意见明确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上交所起草相关自律监管指引并公开征求意见 [1] - 科创成长层定位针对未盈利企业,纳入条件包括上市时未盈利或指引发布前已上市但尚未盈利的公司 [1] - 调出条件需满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1] - 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简称后添加"U"作为特殊标识 [1] 科创板上市标准与未盈利企业现状 - 科创板五套上市标准中四套不含盈利要求,第五套标准扩展至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前沿领域 [2] - 目前科创板累计54家未盈利企业上市,其中22家已实现盈利,32家尚未摘"U"将纳入科创成长层 [2] - 上市公司盈利具有波动性,但指引未明确调出后再度亏损是否需重新纳入,存在监管闭环缺失问题 [2] 科创成长层政策覆盖范围建议 - 科创板现有约200家净利润为负企业,但科创成长层优先聚焦上市时未盈利企业以保持政策针对性 [3] - 长期或可考虑将所有亏损企业纳入该层,同步提高投资者准入门槛(如100万元以上资金要求) [3] - 该安排可从融资端强化科技企业支持,从投资端形成盈利倒逼机制 [3] 风险标识与监管机制优化 - "U"标识需强化实质性风险警示功能,建议完善配套制度实现"包容不放任、激励不错配"的监管闭环 [4] - 需平衡融资便利与风险防控,避免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投资者承担过高风险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