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热评︱从越博动力案看监管升级 治理财务造假需打破相关“生态圈”
每日经济新闻·2025-06-30 20:24
财务造假细节 - 越博动力2018-2022年累计虚增收入约9.46亿元 虚增利润总额约2.43亿元 [1] - 公司及责任人被证监会警告并合计罚款3080万元 两名主体被采取8-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董事长李占江主导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等业务 并挪用公司借款偿还个人债务 被罚款1350万元并禁入市场10年 [1] 追责机制 - 除行政处罚外 公司及相关人员还需承担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 [2] - 投资者索赔金额通常远超行政处罚金额 如康得新案索赔超50亿元而公司仅被罚60万元 [2] - 证监会明确表示若涉嫌犯罪将移送公安机关 此前金亚科技等案实控人均已获刑 [3] 案件标志性意义 - 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 贺靖于懿分别贡献9106万元和2.7亿元虚假收入 被罚款30万和200万元 [3] - 配合造假行为使财务造假更具系统性和隐蔽性 但"帮凶"违法收益远低于"首恶" [4] - 提高配合造假违法成本可有效增加造假难度 为打击财务造假生态提供突破口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