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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服务保障金融“五篇大文章”发展
证券日报网·2025-06-30 21:03

上海金融法院发布《若干意见》及典型案例 核心观点 - 上海金融法院发布《若干意见》及10件典型案例,旨在为金融"五篇大文章"(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提供司法保障,推动金融高水平改革开放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1][2][6] 具体举措 科技金融 - 依法审理涉科技创新公司证券类纠纷,深化对涉科创板证券侵权执行案件直接责任人的先予保全和先予执行工作机制,支持投资者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索赔 [2] - 明确重大性、交易因果关系、损失因果关系等民事责任构成要件认定标准,保护科技创新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积极性 [2] - 完善科创板案件集中管辖及专项审理机制,加强与先行赔付、行政当事人承诺制度衔接,规范第三方专业机构损失核定程序 [3] - 依法审理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纠纷案件,尊重风险投资特点与市场规律,畅通基金募投管退各环节 [2] 绿色金融 - 依法审理涉绿色证券、绿色基金等纠纷案件,打击涉碳排放数据造假等环境信息虚假陈述行为 [3] - 规范涉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发展,加强基础资产真实性司法审查,遏制资本市场"洗绿""漂绿"不法行为 [3][4] 普惠金融 - 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作用,加大证券纠纷示范判决和代表人诉讼机制适用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 - 规范基金市场发展,打击管理人背信失范行为,满足多元化财富管理需求 [3] 创新亮点 - 实现审判理念新拓展:针对五个金融改革重点领域明确总体审判理念 [3] - 打造裁判规则新集群:前瞻性研判纠纷,树立裁判规则,如明确数据产权、未来债权、知识产权等新型担保品效力 [4] - 提升司法保障新能级:创新和优化司法保障机制,如完善科创板案件专项审理机制 [4] 典型案例特点 - 集中反映涉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发展堵点和潜在风险问题,如科技金融领域对赌回购义务方常为创始股东、条款严苛等 [6] - 践行五大领域案件审判理念,如普惠金融领域典型案例引导金融机构充分提示说明格式合同中的"异常条款" [6] - 体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如绿色金融典型案例通过创新长三角"跨域协同+示范调解"模式实现源头解纷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