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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影: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保障公司依法合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简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 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称"《上市规则》")和《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 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简称"《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信息披露,应当按照本制度和公司的《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信息披露制度 执行。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