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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影: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6 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简称"《上 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简称" 《公 司章程》"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称"《信披制度》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控 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 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履行内部报告 程序。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自获悉该事项或筹划事项形成 意向或方案的 2 日内。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