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冠昊生物终止定向增发审核 -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1] - 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撤回定向增发申请文件,包括《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等正式文件 [1] - 深交所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5年修订)》等规定,正式出具终止审核决定书(深证上审〔2025〕119号) [2] 公司决策流程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为本次终止增发的决策机构 [1] - 撤回申请文件的具体内容已通过巨潮资讯网对外披露 [1] - 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同步提交了撤回申请文件的请示 [1] 监管依据 - 深交所终止审核的法律依据为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2025版)和第六十二条(2024版) [2] - 监管决定文号为深证上审〔2025〕119号,显示为2025年度第119宗终止审核案例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