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如无另有所指,本制 度所称"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并在 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 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