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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6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2] - 会议通知提前20日公告,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及股权登记日等信息,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投票时段为9:15-15:00[3][4]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1,340,851,445股,占总股本70.42%[4] - 网络投票股东299名,代表股份146,431,802股,占总股本7.69%,投票资格由上交所系统认证[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实际审议事项与公告议案一致[6]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2/3以上表决权通过,关联股东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在相关议案中回避表决[8][9]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显示,各项议案赞成比例均超96%(除一项69.99%),反对票最高占比29.56%[9][12] 董事会选举结果 - 选举黄志坚、茅院生、张纪臣、臧永清、韩芳为非独立董事,曹艳春、徐江旻、王梦秋、刘守豹为独立董事[15][16] - 当选董事得票数均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7%,其中非独立董事得票率最高达99.99%[13][16]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