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集团: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依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作出 [3]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30日前15日通过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载明召集人 会议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3] - 现场会议于北京环球贸易中心D座22层召开 董事长姜英武主持 同步开放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 投票时段覆盖9:15-11:30及13:00-15:00 [4] 参会人员构成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667人参会 代表表决权股份5,576,176,763股 占总股本52.222292% [5] - 公司董事 监事 董事会秘书全员出席 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5] 议案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 未收到临时提案 [5] - 采用现场+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关键议案以5,377,316,389股同意票通过 赞成比例达96.433751% [6] - 会议记录由董事 监事 董事会秘书等签署 决议文件经出席董事签字确认 [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全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包括召集程序 出席资格 表决机制等环节 [6] - 律师事务所对文件真实性完成核查验证 确认材料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