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修订公司章程以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1] - 明确法定代表人相关条款,包括辞任程序、职权限制及责任追偿机制 [2] - 调整股份发行原则,强调同类别股份权利平等,新增特别表决权股份相关规定 [5] - 修改公司股本结构表述,明确已发行股份数为376,320,000股且全部为普通股 [5] - 完善股份回购情形,新增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条款 [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权、信息查阅权及剩余财产分配权 [10] - 股东可对违规决议提起诉讼,程序瑕疵决议可撤销,轻微瑕疵除外 [13] - 股东滥用权利需承担赔偿责任,控股股东不得占用公司资产 [20]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防范控股股东侵占资产,明确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21]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需遵守限售规定,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 [25]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批重大交易、修改章程等,不得授权行使 [30] - 重大交易标准包括资产交易超总资产50%、关联交易超净资产5%等 [32]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涵盖增减资、合并分立、章程修改及重大资产重组 [49] - 明确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单独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 [35]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含审议过程、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内容 [47] 股份管理规范 - 发起人初始认购110,000,000股,李玉珍持股90,245,760股 [5] - 禁止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得超过股本10% [6] - 股份转让限制:控股股东质押需报告,董事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 [10] - 明确股东会通知需提前披露审议事项,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会议前一日15:00 [3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延期召开需公告原因 [37]
金逸影视: 公司章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