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逸影视: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Guangzhou Jinyi Media Corporation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 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减持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