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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逸影视: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正案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重点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1] -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民法典》、深交所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最新要求,强化法律合规性[2] 对外担保定义与范围调整 - 明确"对外担保"涵盖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新增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形[2][3] - 修订后对外担保总额计算包含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合并数据[3] 担保审批流程与标准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表决[4] - 触发股东会审批的情形包括: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12个月内累计担保超总资产30%等[4] - 股东会审议超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时需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4] 反担保要求 - 对外担保原则上需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方需具备实际承担能力,特别规定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时关联方必须提供反担保[4] - 反担保方案需具有可执行性,并在担保申请书中明确列示[6] 合同与程序管理 - 担保合同需符合《民法典》规定,重大合同需法律顾问审阅或出具意见书,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6] - 担保展期或主债务合同变更视为新担保,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6] 其他修订细节 - 统一将"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规范"或/或者"用词[6] - 修订后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