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逸影视: 关于签署《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股份回购协议补充协议背景 -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5月23日分别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协议》,协议于2024年5月23日生效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1亿元回购款项,但协议未尽事宜仍需执行 [2] - 影视行业复苏未达预期,回购义务人孙莉莉因资金筹集困难申请将剩余款项支付期限从2025年6月30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 补充协议核心条款 - 延期支付安排: - 第一笔剩余款项29,321,917.81元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自2025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4.5%(1年期LPR的1.5倍)计息 [3] - 第二笔剩余款项30,965,753.42元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自2026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4.5%计息 [4] - 担保措施:回购义务人承诺在完成延期支付前不办理股份转让变更登记(含内部及工商变更) [5] 协议签署影响 - 延期安排有利于推动股权回购实施,同时通过利息支付和担保措施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5] - 公司将持续跟踪回购义务方履约情况,采取催款通知、实地考察等措施降低风险 [6] 行业及交易背景 - 影视行业受不确定性因素及市场环境影响,复苏进度不及预期,导致交易对手方资金压力增大 [2] - 本次交易对手方孙莉莉为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