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捷创芯: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1] - 激励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3] -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未出现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 [2] 激励对象资格 - 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 独立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 大股东及其关联方 [2] - 激励对象范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 且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不少于10天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说明 [2] 激励计划合规性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 归属安排(授予数量 授予日 授予价格 任职期限 归属条件)符合法律法规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3] - 计划通过建立股东与经营者利益共同体机制 提升管理效率与水平 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实施该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