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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科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2025-07-01 00:46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8层会议室,由董事长靳保芳主持 [3][4] - 股东大会通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议案与公告内容一致 [3] - 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15至15:00,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6]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72,879,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236% [4]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1,071名,代表股份178,682,257股,占比5.3988%,中小投资者共1,074人,代表股份178,683,457股,占比5.3988% [4][5] - 总计出席股东1,077人,代表股份1,751,561,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224% [5]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1通过率为99.8592%,反对率0.1180%,弃权率0.0228%,中小投资者同意率98.6198% [6][7] - 议案2通过率为99.8794%,反对率0.0969%,弃权率0.0238%,中小投资者同意率98.8176% [7] - 议案3通过率为99.8690%,反对率0.1083%,弃权率0.0227%,中小投资者同意率98.7156% [8] - 特别决议事项(如公司章程修订)均以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最高通过率达99.8834% [13][14]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6] -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议案审议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