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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7月起正式实施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2025-07-01 08:17

条例实施背景 - 《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填补福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空白 [1] - 条例标志着福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 责任体系与分工 - 建立"省统筹、市主导、县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 [1] - 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遵循"谁所有、谁负责"原则 [1][1] - 明确所有权人与使用人、管理人的责任划分 [1]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1] 禁止行为规定 - 明确8类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禁止行为 包括损坏建筑主体结构、擅自变动功能设施等 [2] - 禁止擅自超设计标准增加荷载、违法搭盖建筑物、违规存放危险物品等行为 [2] - 禁止影响毗邻房屋使用安全的改造与施工 [2] 监管措施 - 乡镇街道需加强房屋使用安全日常巡查 [1] - 省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一房一档"的房屋安全信息系统 [1] - 明确鉴定活动程序要求 鉴定机构需留存检测影像资料备查 [1] - 加大对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处罚力度 [1] 自建房管理规范 - 系统性规范自建房安全管理缺失问题 [2] - 明确自建房改扩建、改变用途的许可审批路径 [2] - 建立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与动态监测机制 [2] - 人员密集经营场所需前置取得整栋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 - 规范自建房用于民宿、农家乐等经营活动 [2] - 明确属地政府与职能部门对重点区域自建房的联合巡查职责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