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集团: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总股本159,088,075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908,807.50元 [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 [1] 关键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2025/7/7 [1] - A股除权(息)日:2025/7/8 [1] - 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7/8 [1] 分配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1]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1] - 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特定股东(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有限公司、长春市兴业百货贸易公司)的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0.10元/股 [3] - 自然人股东持股1个月以内(含1个月)按20%税率征税,实际发放0.08元/股 [3] - 自然人股东持股1个月至1年(含1年)按10%税率征税,实际发放0.09元/股 [3] - QFII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0.09元/股 [3]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0.09元/股 [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发放0.10元/股(含税)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