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化分红事项 -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324,251.63元 [4] - 公司拟以505,602,7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5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105,776.59元(含税),约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5% [4] - 因股份回购及注销,公司总股本调整为508,242,781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3,240,000股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调整为505,002,781股,现金红利总额调整为32,067,676.5935元(含税) [4]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240,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导致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与应分配股数存在差异,需实施差异化分红 [5] - 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股份回购规则》、《监管指引第7号》的相关规定 [5] 差异化分红处理方案 -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5] - 若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5]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5] - 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或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6] - 以2025年6月18日收盘价17.28元/股为参考价测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0635元/股,除权(息)参考价格为17.2165元/股 [6]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息)参考价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 [6] 法律意见结论 - 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监管指引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7]
华通线缆: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