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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柏新材: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原因 - 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37.8924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9名离职人员(首次授予部分8人35.1624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人2.73万股)[2] - 因2024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净利润未达4亿元或营收未达25亿元)回购注销230.6231万股限制性股票[3][4] - 合计回购注销268.5155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201名激励对象[1][2] 回购注销实施细节 - 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3.556元/股加同期存款利息,预留授予部分为6.003元/股加利息[2][5]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开设,预计2025年7月4日完成注销[5] -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635,017,827股减少至632,332,672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清零[5] 股本结构及股东权益变化 - 回购注销后前两大股东持股比例微增:宏柏化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21.6771%升至21.7681%,宏柏(亞洲)集團有限公司由18.3851%升至18.4622%[6] -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0.9657%升至41.1375%[6] - 可转债转股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情况已纳入计算[6] 法律程序与合规性 - 回购注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出具合规法律意见[1][8] - 公司已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45天内未收到清偿债务或担保要求[2][8] - 公司承诺回购注销信息真实准确,已告知激励对象且无异议[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