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无锡鸿晟鼎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5年5月29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储红燕,主要业务为对东方材料的投资 [6] - 一致行动人为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570.9946万元,徐正良持股33.16%,储红燕持股3.68%,徐正良为控股股东,徐正良与储红燕为实际控制人 [8][9] - 特丽亮2024年总资产64,552.90万元,净资产52,077.95万元,营业收入38,489.61万元,净利润1,728.99万元,净资产收益率3.38% [17] 权益变动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7,024,10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49%,支付资金总额为12,726.8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27] - 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9,024,103股,持股比例从5.96%增至9.45%,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26] -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或减持计划 [23][24]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业务和机构独立,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 [31][33][35]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或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安排 [36][37] - 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徐正良因担保责任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案件尚在再审审理过程中,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 [22] 其他重要事项 - 在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一致行动人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上市公司12,0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从0%增至5.96% [3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或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23] - 财务顾问核查确认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0][41]
东方材料: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