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政策调整 - 江苏多地自7月1日起施行住房公积金新政,包括降低首付比例、调高贷款额度、优化贷款次数认定等[1] - 盐城允许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用于改善性住房,提取范围扩大至购房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1] - 扬州将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放宽至20%,淮安将单方、双方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至84万元、120万元[1] 贷款额度上调 - 扬州将单缴存人、双缴存人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至90万元、150万元,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可额外上浮30万元、50万元[2] - 盐城统一全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家庭最高120万元,个人最高80万元[1] - 连云港取消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的次数限制[2] 首付比例下调 - 常州将享有购房资助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20%下调至15%[2] - 扬州将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放宽至20%[1] 覆盖范围扩大 - 南京将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由南京都市圈扩展至全江苏省,放宽异地购房提取条件[2] - 南京将存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2] - 政策支持范围扩大至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用于支付首付款和住房电梯改造[5] 贷款年龄限制放宽 - 盐城将借款申请人年龄上限调整至男性63周岁、女性58周岁,借款期限放宽至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3] - 扬州将公积金贷款偿还最高年龄由65周岁延长至70周岁[3] 政策效果分析 - 新政分为四类:提高贷款额度、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放松婚后首次购房认定、突破贷款年龄上限[3] - 政策有利于降低购房成本,支持自住需求,提高购房者信心[3] - 专家建议未来加大对改善性住宅和绿色低碳住宅的支持力度[3] 公积金资金池问题 - 不同城市公积金资金池存在"旱涝不均"现象,部分城市入不敷出,部分城市资金闲置[4] - 专家建议打通城市间公积金账户,激活沉淀资金[4] 未来政策方向 - 江苏将进一步优化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政策,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灵活就业人员住房问题[5] - 推动异地业务互认和办理一体化,提升公积金惠民质效[5]
楼市松绑升级,鼓励买房再加码
新华日报·2025-07-02 0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