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委托理财概述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委托理财,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1][3] - 投资目的是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回报率,创造更大收益 [2] - 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 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 - 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主要投向保本且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4] - 禁止投资股票、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未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 [5] 审议程序与授权 - 委托理财额度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7.5亿元额度内选择理财产品并签署相关协议,单笔投资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 [6][13] - 表决结果为6票全票通过 [13] 投资风险与风控措施 - 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导致的收益不确定性、发行方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7][8] - 风控措施包括筛选资质优良的理财机构、动态监控产品表现、财务部门跟踪投后表现 [9] - 监事会或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将履行监督职责,必要时引入第三方审计 [9] 对公司的影响 - 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旨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收益 [9] - 会计处理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及《第37号》相关规定 [9] 会议与文件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6名董事全部出席(含1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 [12] - 备查文件包括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