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楼市重磅!“商转公”新规征求意见
证券时报·2025-07-02 21:09
广州商转公贷款政策 -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允许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1] - 商转公贷款启动条件为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75%,个贷率达85%时采取额度管控等措施,90%时暂停[1] 申请条件 - 原商业贷款住房需为广州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且贷款银行为广州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1] - 原商业贷款需已放款5年以上且获得银行同意转为纯公积金贷款[2] - 申请人需为原商业贷款借款人及产权人,房屋产权人仅限配偶和未成年子女[2] - 贷款房屋需取得产权证书,未设立除原商业贷款外的抵押登记或权利限制[3] - 贷款房屋需为申请家庭在广州的唯一住房[3] - 原商业贷款在申请前24个月内无逾期记录[4] - 申请人需在广州开户并累计缴存公积金满60个月及以上[5] 贷款额度与期限 - 商转公贷款额度按广州公积金贷款政策核定,不超过原商业贷款余额与未来3个月应还本金差额,且不超购房总价款60%[5] - 贷款期限按广州公积金政策核定,不高于原商业贷款剩余期限,且与已还年限合计不超过30年[6] 利率与调整 - 商转公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利率执行,遇调整时次年1月1日更新[6] 行业背景 - 多地近期调整公积金政策,使用场景拓宽,公积金低利率特点满足本地刚需改善需求[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