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投票细则 -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业务需遵循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旨在规范投票流程并保护股东权益 [1] -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与互联网投票系统,公司可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投票数据 [1][2] - 股东会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服务,且现场会议需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与网络投票 [1][3] 投票准备工作 - 公司需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投票代码、简称、时间及提案类型等事项,并在通知发布次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 [5][6] - 股权登记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需间隔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司需提前两个交易日提交股东资料电子数据 [6] - 投票信息(如代码、提案类型等)需在股权登记日次日核对确认 [7] 交易系统投票规则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当日交易时段(9:15-9:25、9:30-11:30、13:00-15:00) [8] - 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参与投票,同一股东多账户投票时以首次有效投票为准 [8][14] 互联网投票规则 -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当日9:15至现场会议结束15:00,股东需办理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完成身份认证 [10][11][12] - 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如QFII、证券公司等)必须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交易系统投票无效 [13][15] 表决与计票规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需明确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需汇总委托人意见并分类填报股份数量 [16] - 累积投票提案中,股东可按持股数分配选举票数,超限投票无效 [17] - 对总提案投票视为对非累积提案统一表决,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 [18][19] 数据合并与披露 - 公司可合并计算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及现场投票数据,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 [19][20] - 需回避表决的股东投票数据由公司在计票时剔除,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需单独统计披露 [20][22] - 股东会结束后公司需与律师确认数据合规性,并在次日开放投票结果查询 [23][24][25] 附则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生效,修订需同等程序,解释权归董事会 [28][29]
爱迪特: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2025-07-03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