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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生物: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会议文件、监事会会议 文件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为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