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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就规范财险公司非车险业务征求意见 力推“报行合一” 不得盲目拼规模抢份额
上海证券报·2025-07-03 02:29

监管新规征求意见 - 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非车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财险公司非车险业务发展,涵盖严格执行"报行合一"、管控应收保费风险、推进降本增效等方面 [1] - 非车险业务范围定义为除车险、农险、出口信用险、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之外的所有保险业务 [1] - 近年来非车险业务快速发展但伴随手续费虚高、变相返利等恶性竞争乱象,部分公司通过虚挂中介套取费用突破备案费率 [1] 费率与费用管控要求 - 要求财险公司遵循合理、公平、充足原则厘定费率,不得设置与服务不符的高额费用水平 [2] - 禁止以虚挂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或通过虚列会议费、宣传费等名目变相突破手续费率上限 [2] - 监管部门引导公司摒弃"唯规模论",降低对保费规模、市场份额的考核权重,提高合规经营与消费者满意度指标 [2] 业务模式优化方向 - 行业存在通过降费、高额佣金打"价格战"现象,导致综合成本率攀升、承保利润承压甚至长期亏损 [2] - "内卷式"竞争引发数据造假、服务缩水等问题,损害消费者权益与行业可持续性 [2] - 推动非车险"报行合一"是延续车险与人身险监管经验,响应国家"反内卷"政策导向 [3] 保费收取与分期规则 - 要求"见费出单",即收取全额或首期保费后出具保单和发票 [3] - 大额保单可分期缴费但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首期支付比例不低于25%、1年期以内保单分期不超过4期、超过1年则每增加1年可多增1期(间隔≤6个月)、末次缴费不晚于责任终止日前30天 [3] 监管执行与行业影响 - 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将查处违反"报行合一"行为,情节严重者可责令停用条款费率并处罚相关责任人 [4] - 对手续费率异常或综合费用率波动的公司采取约谈、现场检查等措施 [4] - 短期倒逼公司调整业务模式(如严控手续费),长期促进行业转向服务竞争与盈利提升 [4] - 中小险企因对中介依赖较大可能面临转型压力 [5] - 大型财险公司表示将积极落实"报行合一"要求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