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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推动南沙加快建设跨境资管中心
证券时报·2025-07-03 09:56

金融支持南沙建设 - 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南沙金融30条" 提出30条重点举措 涵盖创新金融服务 发展特色金融服务 推进粤港澳互联互通 跨境金融创新等领域 [1] - 政策目标为强化金融对广州南沙和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1] 创新创业金融服务 - 支持科技创新产业 高端制造产业 数字产业 海洋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 并支持青年创新创业 [1] - 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 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科创企业 [1] - 支持南沙制造企业 科创企业发行科创债和科创票据 探索股债混合型融资模式 推动重点制造企业在境内外上市 [1] - 建设区块链 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金融融合应用的数据算力中心 研发认证中心 测评中心及监管平台 [1] -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海洋产业 商业航天 全域无人产业支持力度 [1] 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 - 推动跨境支付服务便利化 跨境信用融资便利化和国际专业人士执业便利化 [2] - 扩大港澳居民代理见证开户试点银行范围 支持银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 清算机构合作开展跨境支付业务 [2] - 推动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 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建设 [2] 特色金融服务发展 - 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跨境资管中心 [2] - 支持优质证券公司通过新设或并购取得公募基金资质 发展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 [2] - 鼓励跨国公司在南沙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等总部型机构 稳步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2] 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 探索适宜粤港澳大湾区的资金结算政策 [2] - 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推出与香港交易所跨境合作品种 探索期货品种国际合作新模式 [2] - 开展跨境股权投资便利化试点 简化申办流程 [2] 金融业对外开放 - 研究加快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 引入主权财富基金 家族办公室 风投创投等多元化投资机构 [3] - 支持港澳投资者依法申请设立证券公司 基金公司 参控股境内期货公司 [3] 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 - 支持南沙对标国际高标准制度规则 探索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试点 [3] - 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精简限制性措施 支持外资机构参与金融业务试点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