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深圳有望试点红筹股二次上市 市场静待细则出台
证券时报·2025-07-03 09:56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允许在港交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政策规定在深交所上市 [1] -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对"H+A"政策条款作出进一步阐述 [1] - 政策旨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协同、服务实体经济,增强投资者对资本市场和科技资产的信心 [1] 市场影响与专家观点 - "H+A"模式可推动深交所与港交所规则衔接,提升深交所国际化水平,强化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与内地市场的协同效应 [1] - 深圳有望试点红筹股二次上市,为科创企业提供更便捷高效的上市渠道 [1] - 港股IPO活跃度提升,2025年上半年预计约40家公司首发上市,筹资额约1087亿港元,港交所募资规模登顶全球 [2] - 香港IPO筹资额占全球24%,与A股合计占比33% [2] 港股与A股联动 - 允许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交所上市有助于打破单一市场规则限制,提供多元融资选择 [2] - "双重上市"可吸引更多国际资本进入A股,推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深圳产业金融中心"的形成 [2] - 已有H股回归A股的案例,如青岛港、中金公司、中集车辆等 [2] 红筹企业回归A股 - 红筹架构企业回归深交所上市规则已明确,深交所主板二次上市标准为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或200亿元以上且具备科技创新优势 [3] - 创业板对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要求市值不低于100亿元或50亿元且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4] - 需制定细则涵盖市值、盈利、企业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 [4] 港股优质科技公司回归 - 截至6月15日,港股共有2635家上市公司,其中224家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 [5] - 总市值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港股公司有328家,其中60家市值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 [5] - 建议简化审核流程,给予包容性政策吸纳港股优质高科技公司,如绿色审核通道和减少额外程序 [5] - 对未盈利高科技企业可明确以技术、行业地位等非财务指标为核心上市标准 [5] 监管与风险考量 - 港交所未盈利科技企业估值较高,运营风险大,上市后表现波动性强 [6] - 需防范港股与A股估值体系差异导致的套利空间,可考虑设置投资者准入门槛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