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10套(间)的个人视同租赁企业,北京新规直指“二房东”治理
第一财经·2025-07-03 12:30
监管政策调整 - 北京拟将个人转租非同一套住房达到10套及以上的"二房东"纳入住房租赁企业管理范畴 [1] - 转租住房超过规定数量的个人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取得含"住房租赁"字样的营业执照 [2] - 成套住房整租按套计算 其他按间计算 转租数量以网上发布或合同签订件数为准 [3] 行业规范要求 - 互联网信息平台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被禁止为转租10套及以上的个人提供信息发布或居间服务 [5] - 转为租赁企业后需遵守信息公示 资金监管 登记备案等制度规定 [3] - 住房租赁企业收取押金需纳入托管账户 单次超3个月租金部分需监管 [3] 监管协同机制 - 区级住建部门将与街道 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4] - 发现违规转租线索将移送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公安等部门配合 [4] - 多部门联合监管模式有望强化对"二房东"群体的约束 [4] 市场问题背景 - "二房东"存在跑路 克扣押金租金等乱象 租客维权成本高 [1] - 职业化个人"二房东"加剧一二线群租房治理难题 [1] - 部分未登记主体发布虚假房源 侵害市民权益现象频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