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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报批擅自开工建设,中山这一家企业被罚31万元
南方都市报·2025-07-03 20:37

行政处罚事件 - 中山市古镇永鸣发玻璃制品加工厂因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被罚款31万元 [1] - 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且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 [1] - 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清洗废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1] 违法事实细节 - 违法建设地点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教昌大道海滨路3号之1首层第1卡 [1] - 建设项目总投资10280元 [1] - 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钢化炉1台 玻璃切割机2台 打磨机3台等 [1] 整改情况 -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被查获后停止生产 [2]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复查时已完成整改但未完成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 [2] - 主要生产工艺为切割→清洗→打磨→丝印→烤干→成型(钢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