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人健康: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安徽省华仁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3] - 公司于2022年10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1万股,于2023年3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1万元,住所位于合肥市包河工业区上海路18号 [4] - 公司经营宗旨为"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经营范围涵盖药品批发、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等许可项目及健康咨询、互联网销售等一般项目 [4]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修改章程等职权 [4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08]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133]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得与公司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等 [126] 股份管理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0,001万股,均为普通股 [5] - 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2]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44]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4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5]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2]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