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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2025-07-04 00:2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或"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 担任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 问,就本次交易事项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并制作本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准 则 26 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规范,本着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的精神,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充 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出具。 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提供,本次交易相关各 方已承诺所提供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