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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电力: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证券之星·2025-07-04 00:26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山东山 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根据《公司法》 《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草案)》, 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披露流程、责任划 分、保密措施等事项,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的说明 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 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 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