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仁怀市鹏彦酒业因存在安全隐患被罚2.1万元
齐鲁晚报·2025-07-04 11:20
行政处罚事件 - 贵州省仁怀市鹏彦酒业有限公司因未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被处以人民币2.1万元罚款 [1] - 具体安全隐患包括包装车间灌装间未设置防火、防爆等安全警示标志、露天金属罐区污水收集井未纳入有限空间管理台账且未设置警示标志、停车场内事故收集井同样存在类似问题 [1]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1] - 处罚决定已于2025年7月1日作出并于7月2日公示,要求公司在2025年10月1日前缴纳罚款,相关信息将持续公示至2028年7月2日 [1] 公司基本信息 - 贵州省仁怀市鹏彦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许鹏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9980万元人民币 [1] - 注册地址位于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上坪村 [1] - 所属行业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