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定增决议有效期拟再延一年,业绩承压引关注
7月1日晚,石大胜华(603026.SH)披露多份公告,除人事变动、业绩预亏预告相关内容外,还包含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等事宜。 定增方案有效期拟再延期 公告显示,石大胜华于2025年7月1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 议案》(下称"2022年定增方案"),决定将2022年定增方案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均延长12个月,不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济导报记者获悉,2022年定增方案最早于2022年8月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定增事宜由2023年3月审议通过,有效期同样为12个月。 石大胜华于2023年及2024年7月分别召开股东大会,将定增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各延长12个月。 不止是决议有效期多次延期,石大胜华定增方案的审核也可谓"一波三折"。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2022年7月14日,石大胜华首次披露定增预案,彼时拟 募集金额上限高达45亿元,用于包括年产50万吨电解液在内的七大项目。其中,年产30万吨电解液项目(东营)、年产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