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文!拟修订这一业务规则
证券时报·2025-07-04 21:42
在CIPS运营机构(下称"运营机构")账户开立方面,《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要求运营机构为直接 参与者在CIPS开立的账户应当为零余额账户,该账户不计息、不得透支,场终(日终)余额为零。运 营机构账户内资金属于所有CIPS直接参与者,不得在商业银行开立清算账户、不得形成清算资金沉 淀。 《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规定,运营机构应制定操作指引,明确直接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通过 CIPS处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具体流程和相关业务、纪律要求。对于通过CIPS处理跨境港元等外币支付 业务的,运营机构另行制定相关规则。 央行拟修订CIPS业务规则,健全参与者管理机制。 为适应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业务发展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拟修订《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 规则》(下称《业务规则》)并于7月4日发布《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拟进一步健全参与者管理 机制,提高CIPS参与者管理水平。 CIPS为境内外参与者的跨境人民币业务提供资金清算结算服务,是符合国际标准的重要金融基础设 施。央行通过组织建设CIPS,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走出去"战略实施。近年来,人民币国际化稳步 推进,人民币国际地位显著提升,CIPS业务也同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