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 龙建股份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结果公告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五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向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对吉林省长城路桥建工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路桥公司)提起诉讼 [2] - 涉案金额为工程款11,418,863元及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日止),另含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合计17,313元 [10] - 法院裁定提取长城路桥公司在吉林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工程款5,463,228.36元至法院账户,五公司实际收到5,433,228.36元(扣除执行费) [3] 诉讼进展 - 执行异议之诉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郑军负担 [12] - 法院裁定轮候查封长城路桥公司位于长春市南关区卫星路付十号的三处不动产,但因轮候查封状态无法处置 [3][4] - 法院追加孙保兵、郑军、孙万三被告为被执行人,要求其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长城路桥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12] 执行情况 -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以(2024)吉0202执269号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11] - 长城路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多起案件均显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状态 [4] - 公司将持续关注长城路桥公司财产情况并积极联系以维护权益 [13] 其他披露事项 - 除本诉讼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13] - 案件相关公告历史涉及2023-033、2023-054、2023-060等10份临时公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