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股份: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董事及高管持股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管持股变动管理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要求其遵守内幕交易禁止规定并履行保密义务 [2][4] - 持股定义包含登记名下、他人账户持有及信用账户内的股份,融资融券交易纳入统计范围 [5] 股份转让限制条款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首年内、离职半年内、立案调查期间等8类场景 [7] - 敏感期交易禁令涉及年报前15日、季报前5日及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 [8] - 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6个月内反向操作均属违规,含亲属账户交易 [9] 股份变动比例规定 - 年度转让上限为持股总数25%,司法强制等特殊情形除外 [10] - 持股≤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离婚分割后双方均受25%年度限制 [11] - 新增股份分类处理:无限售条件股份计入当年基数,有限售条件股份次年计入 [12] 信息申报与披露机制 - 董事会秘书负责持股数据管理,证券法务部统一办理信息申报及披露 [14] - 减持需提前15日报备并公告计划,披露内容包括数量、价格区间等要素 [17] - 股份变动需2个交易日内披露变动前后数量及交易详情 [18] 特殊股份登记与责任条款 - 股权激励等附加限制的股份需登记为限售股,条件满足后可申请解限 [19][20] - 违规交易将追偿损失并上报监管机构,严重者需公开致歉 [21][23]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24][25] -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程序相同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