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政策动向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加强非车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财险公司严格执行"报行合一",管控应收保费风险,推进降本增效和提升资本积累能力 [1] - 征求意见稿引导财险公司从追求规模转向以价值和效益为中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提升行业整体质量效益 [1][3] - 非车险业务范围明确为除车险、农险、出口信用险、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之外的所有保险业务 [2] 非车险业务规范措施 - 要求财险公司合理厘定费率,不得设置与服务不符的高额费用水平,严格执行备案条款和费率,建立费率回溯和动态调整机制 [2] - 推进非车险业务"报行合一",与2018年车险、2023年人身险的"报行合一"形成全行业覆盖 [2] - 禁止委托无资质机构销售,据实列支费用,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管理责任 [4] 保费管理新规 - 实行"见费出单"制度,要求收取全额或首期保费后出具保单和发票 [4] - 首期保费支付金额原则上不低于总保费的25% [4] - 保险期限1年内的分期期数不超过4期,每增加1年可增加1期,分期间隔不超过6个月,最后一期缴费不晚于责任终止日前30天 [4] - 月缴等备案条款约定的缴费方式不受上述限制 [4] 政策影响与行业转型 - 首期保费和分期约束可减少"空转保单"、骗保行为和应收风险,改善现金流稳定性 [5] - 防止通过"低首付""长分期"变相降费扰乱市场,同时保护消费者权益避免理赔纠纷 [5] - 专家指出这是行业从粗放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转折点,短期需平衡合规成本,长期需创新产品和优化服务 [6] 非车险业务发展建议 - 开发差异化产品满足客户需求,优化服务流程提高理赔效率 [6] - 加强风险评估和定价模型优化,拓展线上渠道与金融机构合作扩大客群 [6] - 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深化需求洞察,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6]
整治盲目拼规模、抢份额 监管推进非车险业务“报行合一”
证券日报·2025-07-05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