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液压: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新承航锐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1] - 交易对方为凌俊、邓红新等38名股东 [1] - 交易完成后新承航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 合规性说明 - 本次交易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并在预案中披露相关风险 [1] -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受限或出资不实情形 [1] - 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1] 战略影响 - 交易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并增强抗风险能力 [2] - 不会导致新增重大同业竞争或不公平关联交易 [2] - 标的公司资产完整拥有与经营相关的各项资产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