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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七月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宏达股份、发行人、公 指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司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行为 向特定对象发行 定价基准日 指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控股股东、蜀道集团、 指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对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 《编报规则第12号》 指 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证监发〔2001〕37号)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司 指 办法》 法部令第223号)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 ...